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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第4點, 自114年10月28日生效。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7日銓敘部部法三字第11458907231號令補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教育部修正「教師請假規則」
轉知有關新竹縣所屬學校代理教師於學期中取得較高學歷及新學年度薪級核敘一案
轉知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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