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立尖石國民中學114年度學校增聘運動教練甄選簡章公告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角力增聘運動教練,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報名、甄選時間及甄選地點:
1.報名時間: 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至本校學務處繳交報名表件,逾時不受理。
2.甄選時間: 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1時起,應試者請於當日上午10時前人事室報到完畢。
3.甄選地點: 新竹縣立尖石國民中學。
三、聘期、待遇及工作內容:
(一)聘期:自民國114年1月23日到114年12月31日,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起聘日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本案若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續辦,採一年一聘為原則。
(二)薪資待遇:
1.經費來源:教育部體育署114年度「獎勵縣市政府聘用運動教練試辦計畫」。
2.薪資待遇: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規定之初級教練最低薪級起支給,但依資格放寬錄取者,因未具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其薪資得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規定之初級教練專業加給之八成數額支給。
(三)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1.規劃推動學校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2.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3.協助與規劃學校體育班、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
4.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5.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校慶活動、研習…等)。
6.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7.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8.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9.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10.協助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11.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四、餘請詳閱簡章(如附件)。
二、報名、甄選時間及甄選地點:
1.報名時間: 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9時至本校學務處繳交報名表件,逾時不受理。
2.甄選時間: 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1時起,應試者請於當日上午10時前人事室報到完畢。
3.甄選地點: 新竹縣立尖石國民中學。
三、聘期、待遇及工作內容:
(一)聘期:自民國114年1月23日到114年12月31日,如甄選錄取日期較前述起聘日為晚時,則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本案若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續辦,採一年一聘為原則。
(二)薪資待遇:
1.經費來源:教育部體育署114年度「獎勵縣市政府聘用運動教練試辦計畫」。
2.薪資待遇: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規定之初級教練最低薪級起支給,但依資格放寬錄取者,因未具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其薪資得參照「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規定之初級教練專業加給之八成數額支給。
(三)工作職掌:
除「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外,另訂如下:
1.規劃推動學校運動基層選手發掘、培訓、比賽、實施及輔導等事項。
2.規劃推動學校發展特色運動事項。
3.協助與規劃學校體育班、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或績優運動選手之專項術科訓練。
4.規劃辦理學校非上課期間(含寒、暑假)運動訓練事項。
5.參與學校運動訓練、會議及相關校務活動(如校慶活動、研習…等)。
6.接受學校指派協助其它運動訓練、體育活動及發展有關事項。
7.從事運動教學有關之訓練、研究及進修。
8.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及任務指派。
9.參與各項體育研習訓練及活動。
10.協助學校單項運動選手之發掘、培訓、比賽及輔導等事項。
11.其他與教育、訓練、競賽、校務有關之交辦及應辦事項。
四、餘請詳閱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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