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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公事客語友善環境,提升為民服務品質,鼓勵本縣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幼兒園之同仁學習客語,本校得給予所屬臨時人員補助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2月17日府民客字第1133310144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公事客語友善環境,提升為民服務品質,鼓勵本縣各公立機關學校之同仁學習客語,各學校單位得本權責給予臨時人員補助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校內臨時人員之申請人檢附足資證明其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之佐證資料、收據與切結書,向本校申請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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