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
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僅限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或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有關旨揭安置之餘額,將於110年7月6日(星期二)公告於下列網站:
1、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
2、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
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110年7月14日(星期三)至7月19日(星期一)止,請貴校務必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上開時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將報名表件送達本處。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四)報到日期:1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一)有關旨揭安置之餘額,將於110年7月6日(星期二)公告於下列網站:
1、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
2、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
3、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www.nhes.edu.tw/)。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110年7月14日(星期三)至7月19日(星期一)止,請貴校務必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上開時程內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將報名表件送達本處。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四)報到日期:1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