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內思盃」校園三對三籃球賽實施辦法
第十二屆「內思盃」校園三對三籃球賽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為提倡全民正當健康休閒活動,強健體魄、養成良好的
運動習慣,發揚聖內思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內思高工。
三、活動日期:民國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四、活動地點:內思高工體育館、籃球場。
五、報名資格:新竹縣、市內各國中及受邀請之學校皆可報名參加。
組 別: (一)男生組 (二)女生組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五月三日(星期二)截止。
七、報名方式及抽籤:
(一)各校採團體報名,免繳報名費。
(二)每隊報名三人,限國三之學生,不得跨校。報名後受傷者,
可由學 校教練或領隊老師提出更改名單,惟其應於比賽前三
天提出。比賽當天由大會公佈更改名單。
(三)統一由大會實施抽籤。
(四)請至內思網站下載報名資料(http://www.savs.hcc.edu.tw/)
並將報名資料電子檔 E mail至chenyj@mail.savs.hcc.edu.tw
報名完後,請來電確認,確認電話(03)5882520分機323或324
聯絡人 陳永柱 老師。
(五)賽程公佈後,各校需確認,如因mail造成遺漏時經查証屬
實,大會有權於空籤處安排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八、交 通:各校組隊達30人以上,本校可派校車接送。
九、比賽規則:
(一)採單敗淘汰制。
(二)同場比賽不得換人,開賽二分鐘內未到或中途受傷離場不足二
人 時,應以棄權論。
(三)比賽開始前雙方代表猜拳,勝方擁有進攻權,防守方須著大會提
供之號碼衣。每次發生爭球時攻守互換。
(四)發球及回球需從三分線外開始;洗球後可直接攻籃。
(五)每隊先得十分,或八分鐘內(不停錶)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六)三分線外投籃進球得三分,投籃進球得二分,罰球進得一分。
(七)比賽中,球不得回場。每隊累計犯規達四次,進入加罰二球狀
態。
(八)執行罰球後,無論投中與否皆由對方發球(罰球區不站人)。
(九)時間終了平手時,每隊三人於罰球線各投一球決勝負,再平手
時,輪派一人至分出勝負為止。
(十)裁判之判決,球員不得提出異議,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裁判
有權判該名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十一)選手均應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附照片)以備檢查,如有跨
校報名者,經查明屬實,全隊應以棄權論;對於對手資格有疑問
者,應於開賽前提出,未能提出證明者應退出比賽。
(十二)未穿著運動服之選手,裁判可判決禁止出賽。
(十三)比賽時間以大會廣播為準,請勿任意離開比賽場地。
(十四)決賽抽籤時,同所學校之隊伍,大會安排於不同一邊實施比
賽。
(十五)未規定事項,悉依裁判之判決。
十、獎勵:(一)第一次出賽前由本校致贈運動紀念衫乙件及礦泉水乙
瓶。
(二)依實際參賽隊伍頒發獎勵金如下:
名 次 50隊以下 51 ~ 150隊 151 ~250隊 251~350隊 351隊以上
第一名 4500元 6000元 7500元 9000元 12000元
第二名 3000元 4500元 6000元 7200元 9000元
第三名 2100元 3000元 4500元 5400元 7500元
第四名 1500元 2100元 3000元 3600元 5000元
5 ∼ 8
並列
第五名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9∼12
並列
第六名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十一、凡各校帶隊老師,概由本校酌發車馬補助費一名 。
十二、報到:上午07:30 ∼ 08:30
十三、開幕:上午09;00(禮堂)。
十四、附則: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一、活動宗旨:為提倡全民正當健康休閒活動,強健體魄、養成良好的
運動習慣,發揚聖內思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內思高工。
三、活動日期:民國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四、活動地點:內思高工體育館、籃球場。
五、報名資格:新竹縣、市內各國中及受邀請之學校皆可報名參加。
組 別: (一)男生組 (二)女生組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五月三日(星期二)截止。
七、報名方式及抽籤:
(一)各校採團體報名,免繳報名費。
(二)每隊報名三人,限國三之學生,不得跨校。報名後受傷者,
可由學 校教練或領隊老師提出更改名單,惟其應於比賽前三
天提出。比賽當天由大會公佈更改名單。
(三)統一由大會實施抽籤。
(四)請至內思網站下載報名資料(http://www.savs.hcc.edu.tw/)
並將報名資料電子檔 E mail至chenyj@mail.savs.hcc.edu.tw
報名完後,請來電確認,確認電話(03)5882520分機323或324
聯絡人 陳永柱 老師。
(五)賽程公佈後,各校需確認,如因mail造成遺漏時經查証屬
實,大會有權於空籤處安排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八、交 通:各校組隊達30人以上,本校可派校車接送。
九、比賽規則:
(一)採單敗淘汰制。
(二)同場比賽不得換人,開賽二分鐘內未到或中途受傷離場不足二
人 時,應以棄權論。
(三)比賽開始前雙方代表猜拳,勝方擁有進攻權,防守方須著大會提
供之號碼衣。每次發生爭球時攻守互換。
(四)發球及回球需從三分線外開始;洗球後可直接攻籃。
(五)每隊先得十分,或八分鐘內(不停錶)得分較高者為優勝。
(六)三分線外投籃進球得三分,投籃進球得二分,罰球進得一分。
(七)比賽中,球不得回場。每隊累計犯規達四次,進入加罰二球狀
態。
(八)執行罰球後,無論投中與否皆由對方發球(罰球區不站人)。
(九)時間終了平手時,每隊三人於罰球線各投一球決勝負,再平手
時,輪派一人至分出勝負為止。
(十)裁判之判決,球員不得提出異議,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裁判
有權判該名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十一)選手均應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附照片)以備檢查,如有跨
校報名者,經查明屬實,全隊應以棄權論;對於對手資格有疑問
者,應於開賽前提出,未能提出證明者應退出比賽。
(十二)未穿著運動服之選手,裁判可判決禁止出賽。
(十三)比賽時間以大會廣播為準,請勿任意離開比賽場地。
(十四)決賽抽籤時,同所學校之隊伍,大會安排於不同一邊實施比
賽。
(十五)未規定事項,悉依裁判之判決。
十、獎勵:(一)第一次出賽前由本校致贈運動紀念衫乙件及礦泉水乙
瓶。
(二)依實際參賽隊伍頒發獎勵金如下:
名 次 50隊以下 51 ~ 150隊 151 ~250隊 251~350隊 351隊以上
第一名 4500元 6000元 7500元 9000元 12000元
第二名 3000元 4500元 6000元 7200元 9000元
第三名 2100元 3000元 4500元 5400元 7500元
第四名 1500元 2100元 3000元 3600元 5000元
5 ∼ 8
並列
第五名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1800元 2100元 2400元
9∼12
並列
第六名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1200元 1500元 1800元
十一、凡各校帶隊老師,概由本校酌發車馬補助費一名 。
十二、報到:上午07:30 ∼ 08:30
十三、開幕:上午09;00(禮堂)。
十四、附則: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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